例一 :某医院内科有个护士上夜班,很忙,给患者的脚上打上甘露醇,也没巡视,到拔针时,患者的注射部位都肿了,甘露醇都输在血管外,也没处理,到第二天,患者的脚又红又肿又痒,上白班的护士给他马上用50%的硫酸镁持续湿敷,一直敷了3天,才消肿,没导致坏死。
(防范措施 :如果护士忙得实在顾不上巡视,可在输液时对患者及其家属说:“输液处千万不能肿!否则会坏死!” 如此,若输液处有渗漏,患者家属会心惊胆颤地跑来告诉你:肿了!”我的经验是:忙时,有劳家属代观察!)
例二 : 今年年初,有报纸登某省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在一个患者身上多收费3000多元,由于处理不得当,结果从院长到财务科长到科主任到护士长都受到了非常严重的处分。这是一个教训,我就叫我们的护士注意合理报费,不要因小失大,引发纠纷。
还有,有报纸消息记载一家医院为患者做眼手术,应该做右眼,却错做了左眼,我读到这个消息,立即改变护理方法,让护士在为患者处理完眼睛后,在手术眼的眉上方贴上胶条,便于大夫手术前确认。保护自己是最重要的。
例三: 有一位年过花甲的男性患者,到某个职工医院看病,大夫医嘱:青霉素试敏。护士严格按操作规程配置了试敏液并做了试敏。结果“阴性”。按医嘱为患者静点青霉素。扎上针不一会儿,患者感觉心慌、心难受,呼吸费劲,护士赶紧叫来了大夫,大夫诊断心脏问题,急检心电,测量血压,并立即给予药物治疗。结果无效死亡。家属不能接受这一事实,申请医疗鉴定,专家讨论认定患者死于“青霉素过敏”。并认为,护士操作无误,但大夫、护士对患者的病情估计不足,诊断有误是患者死亡的原因。假如当时就确定是青霉素过敏并按青霉素过敏实施抢救,患者有可能免于死亡。
提示:在青霉素过敏试验结果阴性的人群当中,仍然有7%的人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。